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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 【人文】汉末历史观12-煮酒话曹操之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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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文】汉末历史观12-煮酒话曹操之三

说到曹操,有几句著名的话是绕不开的,首先是“治世之能臣,乱世之奸雄”。这个基本成为了曹操的标签,从此曹操与奸雄二字牢牢地联系到了一起。这个评语有两个版本,其一是《三国志?武帝纪》注引孙盛《异同杂语》的“子治世之能臣,乱世之奸雄。”,其二是《后汉书?许劭传》“清平之奸贼,乱世之英雄”(《世说新语?识鉴》作“乱世之英雄,治世之奸贼”,顺序颠倒了下,意思是一样的)而《三国志》裴注及《后汉书》认为点评人是许劭,《世说》认为是桥玄。当然,真正影响最大的是《三国演义》里面许邵评价曹操说:“子治世之能臣,乱世之奸雄也”。书中曹操对这个评价很高兴,“闻言大喜”。
  这里就不去考据研究了,反正“奸雄”已经成为了曹操的标签,挥之不去了。奸雄一词实际上是十足的贬义词。、《荀子?非相》:“听其言则辞辩而无统,用其身则多诈而无功、上不足以顺明王,下不足以和齐百姓;然而口舌之均,噡唯则节,足以为奇伟偃却之属;夫是之谓奸人之雄。”本指淆乱是非的辩士。后多以“奸雄”指弄权欺世、窃取高位的人,属于奸人中的魁首。在这里,我认为表面上这是高人对于青年曹操算命式的预测,实际上这是史书上对于曹操的盖棺定论。这其实就是史书上一种春秋笔法。
    史书上有许多宿命论的东西,最常见的就是皇帝出生时的种种异象,当然,这并不代表作者本人是宿命论者,而是要表达当皇帝是天注定的,树立统治者合理合法的地位。此外还有另一个目的,那就是用来对历史人物进行最终评价。
  “奸”在汉语里是一个很差的字眼,主要指阴险,虚伪,狡诈和不忠。当然其实所谓的褒义贬义是指词语所含的感情色彩,从实际含义来说,奸诈和聪明所表达的是一个意思,作为乱世中脱颖而出的人物,脑子不灵活、不用点手段是绝对不可能的,对敌人仁义,就是对自己残忍,公元前638年,宋襄公讨伐郑国,与救郑的楚兵战于泓水。楚兵强大,宋襄公讲究“仁义”,要待楚兵渡河列阵后再战,结果大败受伤,次年伤重而死,沦为历史笑柄。历史上杀兄弟、篡夺父亲皇位的李世民难道不算奸诈吗?有人敢说他是奸雄吗?历史上背叛上司,欺负孤儿寡母篡位的赵匡胤又有人说他是奸雄吗?那是因为他们身后都有长达几百年的王朝,就算有人敢这样说,估计他的书包括他的人都要被灭掉,李世民喜欢篡改史书,在历史上也不是什么秘密。
  曹操身后的王朝三世而亡,后来篡位的司马家肯定也是要证明曹家取天下的手段是不光彩的,是不合法的,自己再取而代之,那就是替天行道了,所以奸雄这样的帽子是顶定了,后来汉民族意识的崛起和壮大,曹操这位“汉朝终结者”奸雄的形象就越坐越实了。
    其实我认为儒家忠君的教育对于曹操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,因为在除洛阳北部尉和诸候联军击董卓,袁绍密谋拥立刘虞时,曹操的表现都是一个试图维护中央权威,抑制地方割据的另类,在这一点上袁绍,孙坚都走得比他远,大部分军阀这时已经有了割据之志。直到虎牢关之战后,割据已成大势所趋,形势比人强,曹操面临着越来越明晰的形势和自己队伍成份的变化,才改变了过去的企图充当中兴能臣的理想,转而成为割据军阀中的后起之秀。
  而史书上这一段却给我们是另一种形象,曹操听见这个评价以后,表现是“大悦而去”。这里隐含的意思就是曹操从小就有做奸雄/坏蛋的理想,所以他是不反感别人这样说他的.说他会成为奸雄,他反而很高兴.因为奸雄都不会是平凡人嘛在他看来是说他有能力,以后不会是个凡人,许劭说的话,明显很对曹操的胃口,才会大悦而去。但现实生活中,除了对自己的调侃外,有谁愿意定位自己就是奸雄呢?
    第二句话就是:“宁教我负天下人,休教天下人负我”。这句话被解读为曹操极端利己主义性格的一种体现,也成为他“奸雄”的最好注脚。当然这句话是出自《三国演义》的,关于正史是这样记载的:曹操自偷偷辞了董卓的官,(所谓献刀刺杀董卓的故事完全是属于小说的创作)往家里赶路过成皋时,去拜访故友吕伯奢。因疑心吕伯奢一家图谋杀害自己,便先下手将对方杀死。关于这个故事,在《三国志》中没有记载,都出现在裴松之为《三国志》所作的注中,分别有三个版本:
  一、《三国志》卷1《武帝纪》注引《魏书》:
  太祖以卓终必覆败,遂不就拜,逃归乡里,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,伯奢不在,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,取马及物,太祖手刃击杀数人。
  二、《武帝纪》注又引《世语》:
  太祖过伯奢,伯奢出行,五子皆在,备宾主礼。太祖自以背卓命,疑其图己,手剑夜杀八人而去。
  三、《武帝纪》注又引孙盛《杂记》:
  太祖闻其食器声,以为图己,遂夜杀之。既而凄怆曰:“宁我负人,毋人负我!”遂行。
  吕伯奢其人前文有提过,曹操的孝廉就是他举荐的,所以确实算是曹操的老相识了,这里我们先不论这件事是否真实,我认为既然史书上言之凿凿,那应该不会是空穴来风,所以虽然不像里三国演义里那么具有戏剧性,但确实可能错杀了老友吕伯奢的一家。在这里我们主要谈一下犯罪成本的问题。前文我们讨论过人类社会是不同于弱肉强食的动物社会,最重要一点就是人类社会有社会规则,有法律约束、有道德约束,否则的话,人类连基本的安全的需求都保证不了。
  人之所以犯罪,就是想通过侵犯他人而获得利益,如果法律监管失去约束力,犯罪成本远远低于所获得利益,那人们都会肆无忌惮地犯罪。就比如往奶粉里添加三聚氰胺,人人都知道这是不对的,因为这东西完全没有任何营养成分,还对人体有害,但是由于利益驱动,而又缺乏监管,所以添加三聚氰胺竟然成了奶粉行业的行规。
  曹操当时处于逃亡过程中,假如被董卓抓回去那就是死路一条,因此,对曹操来说,杀人的犯罪成本基本为零。曹操之前已经被抓过一次,所以已经是惊弓之鸟,应该是处于一种极度紧张的状态,所以他这种风声鹤唳的反映是必然的了,一旦有风吹草动,他就很容易有过激行为。当曹操杀完人,发现杀错以后,可以想见他的悔恨欲死的心情。但大错已经铸成,又能怎么办呢?要是我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,曹操当时的选择也不多,自杀谢罪或者自首投案是最符合道德常规的方法,但有谁会这样做呢?所以曹操只能通过自我心理开解来缓和自己的心情,因为接下来还有漫漫的逃亡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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