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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3-1 01:42   只看TA 11楼
一楼的先消消气,气大伤身呀,我也有这个不好的习惯,一打就是几个之类的,不过现在我改了,俗话说: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不好的习惯要改的,再着说,定的规矩是为了大家好,为了整个论谈好,而并非只针对你一个人,你说对吧,对了你也可以编一下并PM版主看能不能补回来,最后希望大家共同努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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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3-1 11:32   只看TA 12楼
希望搂主能明白,扣分不是管理的目的,只是管理的一种方法。如果扣分能够让违规的人警醒,能够自觉地遵守论坛的规定,共同维护论坛的良好秩序,这才是我们的管理真正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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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3-1 12:52   只看TA 13楼
楼主老兄请息怒!我以为是楼主错了。不知道楼主是否混过很多H论坛,如果是的话,相信楼主应该知道,不单是本论坛,许多有名气的H论坛都是这个规矩:标点符号超过一定数量就属于灌水(一般是3个)。我以为楼主还是把习惯改一改,不然的话会吃亏的(我也曾经在比较有名气的H论坛做过斑竹,知道版规),所以友善地提醒一下楼主老兄。请别见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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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ngshu814 发表于 2009-3-1 13:24   只看TA 14楼
要在这里混  就要遵守这里的版规  版规针对的是所有人  并不是针对个别  只能说楼主习惯不好
像我吧  从来就不加标点符号 分句就靠空格  这样怎么也不会有管理说我标点违规的  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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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3-1 14:06   只看TA 15楼
楼上的兄弟,不要说大话啊。你的那3个“哈”在有的H论坛就属于灌水。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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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velj 发表于 2009-3-1 14:14   只看TA 16楼
论坛有论坛规章制度, 来这里的会员都是要遵守的, 大家也一样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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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3-1 14:32   只看TA 17楼
习惯就是这样,人不能不适应啊,适应了发现这样其实好 点,毕竟没有一个人想看到自己的帖子都是一堆符号回复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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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3-1 14:38   只看TA 18楼
起码LZ兄弟给一个连接,大家看看也好评断
我觉得BZ还是不会随便乱评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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